Page 18 - 114年校園廉政倫理手冊
P. 18
114 年彰化縣政府崇廉尚潔 - 校園廉政倫理手冊
*其他
問:所稱「不當接觸」為何?
答: 「不當接觸」係指公務員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相關人員私下接
觸如餐會、聯誼、打高爾夫球、出遊、出國等互動行為,特別
是公務員與廠商之間未維持雙方應有之分際,致造成外界質疑
與瓜田李下之聯想。
例如:
1. 教育局人員與補教業者。
2. 機關採購承辦人員與廠商業者。
3. 司法官與訴訟當事人或司法黃牛。
4. 檢察官與訴訟當事人或律師。
5. 公立醫院醫師與藥商、醫療器材廠商。
6. 警察與黑道。
7. 各類監理稽核機關如金融管理、通訊傳播、衛生 食品、道
路監理、建管、消防之公務員與監理對 象如金融業者、會
計師、電信業者、食品廠商、建商等。
8. 關務、稅務人員與報關行。
9. 稅務機關與會計師或代理記帳業者。
10. 土地管理機關或地政機關與地政士(代書)。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