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114年校園廉政倫理手冊
P. 71

114 年彰化縣政府崇廉尚潔 - 校園廉政倫理手冊




                           工」之記載,並由學校製作「確認竣工」、「驗收合格」或「結

                           算驗收證明書」等相關文書,因真實情形與文書記載內容不一

                           致,且記載人員明知不實事項仍製作於文書上,恐會觸犯刑法

                           偽造文書罪責,廠商如因此獲有免予逾期罰款之利益,更恐以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論處。


                     ( 二 ) 落實採購履約管理


                                學校辦理工程採購應落實履約管理,遇廠商施工進度落後

                           情形,得召開工程協調會議,要求廠商提出趕工計畫,如廠商

                           確有履約逾期情事亦應依契約規定計罰逾期罰款,而非便宜行

                           事填寫不實竣工日期。


                     ( 三 ) 落實竣工確認與驗收工作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2 條第 1 項規定:「廠商應於

                           工程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

                           及機關。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

                           起七日內會同監造單位及廠商,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

                           工之項目及數量,確定是否竣工;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

                           加者,仍得予確定。」,故採購承辦人員接獲廠商竣工通知後

                           應依「彰化縣政府公共工程竣工、驗收至簽撥付款標準作業流

                           程圖」製作「竣工確認紀錄」(流程圖與竣工確認紀錄如附

                           錄),於確認竣工後簽請機關指派主驗人員辦理驗收,驗收合

                           格並製作驗收紀錄與結算驗收證明書後,再進行付款流程。











                                                   69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