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114年校園廉政倫理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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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彰化縣政府崇廉尚潔 - 校園廉政倫理手冊




                     現,常為其本身無法控制的家庭因素所決定。家庭社經地位較差的

                     家長,常由於工作或缺乏認知,較少關心子女教育,或缺乏與教師

                     聯繫的意願;教師對這類家長應主動聯繫,以建立學校與家庭之正

                     常關係。父母的教育方式及親子關係為決定教育成敗的重要因素,

                     教師必須協助推動親職教育、健全家庭親子關係、改善父母教養方

                     式,以增進家庭教育效果。同時家長也應尊重教師的專業知識和工

                     作,與教師合作。


                   四、 教師與教師的關係:


                          教師同仁之間的互動關係,含有正式的與非正式的兩種。正式

                     的是學校是全體教師,群策群力,互信合作;非正式是同仁之間,

                     可能形成職務上或情感上的團體,但以有益於教學或情誼的增進為

                     主。根據英國哈格雷夫斯 (D. Hargreaves) 的研究,中小學教師非

                     正式團體的規範有三:(1) 教學自主:自行選擇與決定教學及管教方

                     法,不受干涉;(2) 忠於同事:同仁之間互相信賴,一切言行以維護

                     群體利益為重;(3) 正常的規範:同仁之間步調一致,不刻意求表現。

                     哈氏的觀察,也適合我國教師的主要工作是教導學生,每一位教師

                     對教育工作均應有正確的認知。通常教師應遵行的準則,約有下列

                     數端:(1) 發揚親愛精誠的精神,愛護學校,維護校譽;(2) 善盡職責,

                     切實履行職務上的各項任務;(3) 團結互助,接受主管的領導,與同

                     仁密切合作,認真推展校務;(4) 增進人際關係,對新進的同事予以

                     善意協助,對遭遇不幸的同事,應予同情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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