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114年校園廉政倫理手冊
P. 93

114 年彰化縣政府崇廉尚潔 - 校園廉政倫理手冊



                     問:政府機關 ( 構 ) 的範圍有哪些 ?



                     答: 依本法第 5 條第 3 項規定係指中央與各級地方政府機關、行政

                          法人、公立學校、公立醫療院所、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

                          法人,舉例而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立臺灣大學、國立台

                          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等,均屬之。


                     問:本法第 3 條所列「弊案」類型的基本條件 ?


                     答:( 一 ) 涉案人員必須是泛公部門的人員。


                          ( 二 )  犯罪或違法行為或涉及公共利益且情節重大的案件。


                     問:我可以揭發的弊案有哪些 ?


                     答: 舉凡大家耳熟能詳的貪污瀆職犯罪,還有違反政府採購法、公

                          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行為都是本法規範的弊案範圍,甚至

                          犯詐欺背信、違反洗錢防制法、營業秘密法、藥事法、水污染

                          防治法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行為,也都囊括在本法所稱的

                          弊案項目中喔!建議你在揭弊之前,先行檢視本法第 3 條所列

                          的各種弊案,你要揭弊的內容屬於本法所稱的弊案,才有本法

                          的適用,才能受到保護!


                     問:我要去哪裡揭弊 ?


                     答: 依本法第 4 條規定,你可以向本法所定的「受理揭弊機關」來

                          揭弊,包含你所任職單位的主管、首長、負責人或指定的單位、

                          人員來揭弊;此外,你也可以選擇向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察院及政風機構來揭弊。







                                                   91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