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會:
本鄉代表會於每年5月及11月召開定期會,分別審議本鄉決算、議決本鄉預算及各類提案,每次定期會最長為12日。
二、臨時會:
另依本會主席或代表1/3以上之請求或本鄉鄉長請求,召開臨時會,每年最多召開5次臨時會,每次會期最長為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