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成果形象圖
:::
擬定擴大彰化市都市計畫
目標彰化市都市計畫自民國44年公告實施之後,於民國54年為順應都市發展需要進行修訂,確立現行計畫之範圍,並勾勒出今日之都市空間結構,然彰化市人口逐年增加,又鄰近非都市土地內之大竹庄,故造成彰化市發展迄今已產生嚴重之都市蔓延現象,除現有都市地區發展漸趨飽和之外,都市計畫區外圍之非都市地區也出現人口高度集居的現象,卻無法透過計畫手段誘導其良性發展,導致部分地區居住品質不佳。為改善當地居民生活環境,引導彰化市有次序之整體發展,故以擴大都市計畫方式,將彰化市東區部分非都市土地納入都市計畫管理。

內容
(一)重構公共設施系統及提升公共設施水準
(二)改善彰東既有聚落環境
(三)推動經貿會展用地,吸引人口、產業進駐,促進商業繁榮
(四)催化台化廠區及牛稠子工業區轉型

成果/進度本案本府於102年提送內政部審議後,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8次專案小組審議,決議將「台化廠區再發展區」納入第一階段先提會審查(面積約70公頃)。經本府110年11月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相關修正計畫內容於111年2月將計畫書、圖提送內政部續審至今,內政部嗣於111年10月14日召開專案小組審議。業依該小組建議意見,研擬可行草案內容並提高公共設施比例、集中留設,俟與台化再行討論獲得共識後再續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除台化以外之範圍於112年8月24日向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報告,112年12月15日提送修正方案內政部續審,分別於捷運綠線G19a周邊規劃80公頃運動產業園區(運動訓練中心中部基地)、G20站結合TOD人本示範園區規劃青年住宅或社會住宅方案、G21台化廠站周邊為三鐵共構車站專用區。

 
新舊城區機能整合與互補透過綠地系統、交通軸帶及歷史資源延伸發展新舊城區   台化公司彰化廠轉型發展構想示意圖
加速推動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解編活化土地利用
目標
(一)配合重大建設計畫、未登記工廠輔導及實際產業居住發展需求,檢討規劃特定區內農業區轉型發展可行性,並研擬推動策略。
(二)針對現行計畫整體開發地區進行檢討,瞭解區內土地所有權人開發意願,並研擬實質變更方案。
(三)配合都市計畫圖重製作業,針對計畫圖與樁位圖、現況地形及地籍分割不符部分,研擬可行之變更方案。

內容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特定區計畫實施至今已逾40年,早年以「管制」為目的之規劃方針,讓7成土地屬都市計畫農業區,已難以符合現今都巿發展需求。爰辦理「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第四次通盤檢討」,辦理內容主要為:1.金馬路兩側部分農業區將依地方發展需求檢討調整更適用的分區使用2.原有六處產業發展地區依產業需求檢討可開發面積與範圍。3.檢討既有附帶條件地區,減少土地限建限制,協助地方儘速整合開發。4.依發展需求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5.依各機關使用需求,檢討公共設施劃設情形。

成果/進度本案已於111年6月27日至7月28日辦理公開展覽,主要調整重點為打造68公頃新市政中心,以及協助區內產業土地合法化,劃設462公頃產業發展地區。並於111年6月27日至7月28日辦理公開展覽。本案已於111年8月19日迄今共召開5次專案小組審議,刻依會議紀錄彙整相關資料再召開第6次專案小組。

 
整體發展構想示意圖   發展定位及願景示意圖
高速鐵路彰化車站特定區通盤檢討活化土地開發
目標
(一)產業支援:藉由高鐵便捷運輸之功能,以發展中科二林園區社頭織襪產業園區等工業園區之會議展覽、商務辦公、金融服務、科技研發、物流倉儲與相關上中下游產業等進駐使用。
(二)新農業:藉由彰、雲及南投支農業發展優勢作為中部農業行銷、農業生產環境導覽、農業科技研發之旗艦基地。
(三)生技醫療:以農業為基底之生技研發結合大型醫療機構進駐,作為彰雲投之生技醫療產業服務核心。
(四)觀光產業交通入口:以高鐵+臺鐵+公路運輸作為彰雲投國際觀光入口,提供觀光配套服務及商業發展用地。

內容為符現況發展與都市發展需要,將透過調整容許使用項目、增加產業類別,並考量各分區土地使用強度再檢討建蔽率及容積率、配合現況及各機關使用需求等,再行調整分區以符合地方發展。

成果/進度本案主要計畫業經113年3月12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52次會議審定,細部計畫業經112年8月24日本縣都委會第274次會議審定,主要、細部計畫將依都市計畫程序辦理核定、發布實施。

 
主要計畫一通圖(公開展覽版)   細部計畫一通圖(公開展覽版)
 
辦理公開展覽說明會並聽取民眾、團體等意見  
擬定彰化水五金田園生產聚落特定區計畫
目標
(一)依據計畫範圍外部區位條件及內部發展現況,研擬合理之土地利用模式。
(二)設置污水處理、隔離綠帶等公共設施,降低對周邊農業及居住環境之汙染影響。
(三)透過交通系統之完善,提升產業環境生產條件。
(四)納入都市防災、都市設計及景觀規劃等觀念於實質空間發展計畫,以符環境永續經營。
(五)劃設產業用地以供現況未登記工廠遷入,解決農業用地違規問題,擴大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使用之效益。

內容本縣未登記工廠大多設立於非都市土地的特定農業區,對當地農作、生活環境造成相當衝擊,其中彰化鹿港頂番婆地區雖為全國最重要的水五金產業聚落,亦面臨相同的困境。爰為解決該地區未登記工廠設立於農業區所造成之問題,本案經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透過擬定都市計畫規劃產業用地、提升物流效率的道路系統,並建構雨汙分離之上下水道系統及相關汙水處理設施,除解決未登記工廠之問題,亦能達到產業發展及環境保護之均衡,並將現有住宅聚落劃設為住宅區且依當地生活需求或設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以打造國家級示範型田園生產聚落。未來更希冀將產學、研發、會展等機能引入該聚落,藉以樹立北彰化產業發展核心之地位,帶動中臺灣都會區的產業競爭力。

成果/進度本案於111年6月30日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66次會議審議通過,本府於7月29日報內政部審議,經內政部於111年10月11日迄今已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四次專案小組會議。

 
本案計畫範圍及研究範圍示意圖   土地使用分區圖
彰化市機28土地開發
目標本府將於現彰化縣衛生局所在機關用地,將變更為停車場用地滿足現況周邊停車需求。

內容本案腹地面積將近3,448坪,本計畫目的係透過都市計畫程序將現行衛生局及成功停車場範圍之機關用地(1.14公頃)變更為停車場用地,以增加該地區停車空間之供給量。

成果/進度本府依112年9月26內政部都委會第1次專案小組會議中意見,補充說明本案機關用地需求、開闢情形與現況、變更停車場之公共性及合理性、周邊停車需求分析及衛生局未來使用規劃等內容,已於113年2月23日函送修正後計畫書、圖報部續審。

 
記者會   都市計畫變更示意圖
成立「彰化縣都市及住宅更新中心」
目標成立「彰化縣都市及住宅更新中心」

內容
(一)短期目標首要研擬彰化縣全縣都市更新策略、新修訂彰化縣都市更新自治法規及進行公辦都市更新潛力點評估。
(二)中長期則以籌擬都市更新專責機構為目標,參考其他縣市已成立之住都中心組織架構及各部門推動業務,分析本縣透過第三方都市更新專責單位或成立法人機構之可行性。

成果/進度訂定「彰化縣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自113年4月8日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