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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不斷,民眾若有災損,可向地方稅務局申請稅捐減免
近日豪雨不斷,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有車輛、土地、房屋或娛樂業者營業場所,因受災而無法使用或營業的情形,可以向地方稅務局申請稅捐減免。有關各種稅捐之減免規定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致不堪使用或須修復始能使用,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減免房屋稅。
二、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水災受損無法使用,請先向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該局會主動退還溢繳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地方稅務局或鄉(鎮、市)公所申請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民眾可至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www.changtax.gov.tw)下載相關書表,向該局申請稅捐減免。地方稅務局同時啟動「災害關懷服務」,密切注意各地有無受災訊息,主動辦理或輔導民眾申請各項稅捐減免。民眾如有疑問,請撥地方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