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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最高罰20萬元 籲國人尊重生命「酒後不開車」

      彰化警察分局為營造「人守法、路順暢、車安全」之交通環境,針對危害交通安全最為嚴重之酒後駕車行為,加強取締作為,避免交通事故發生,以維護駕駛人及無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彰化警察分局將於6月份1、6、9、14、17、19.22、29日等,不定時(路)段同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請駕駛人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上道』的交通法則,勿存有僥倖之心。

      彰化警察分局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全力嚴懲惡性交通違規,防制交通事故發生,維護駕駛人及無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遂擴大酒測勤務,採不定(時)點機動酒測,對易發生酒後駕車或酒後肇事之時間及路段,除上述時日執行稽查取締工作外,另不定時結合各項勤務,採機動查察方式攔檢盤查,以杜絕心存僥倖之違規駕駛人,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並呼籲民眾:「聚餐飲酒,應指定駕駛」;另各餐飲業均有提供代叫計程車服務,飲酒民眾可善加利用,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