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公益頻道基金會形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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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要點

組織要點

財團法人彰化縣公益頻道基金會組織要點 
 
中華民國85年12月12日制定 
中華民國96年2月14日修正 
 
一.本要點依據財團法人彰化縣公益頻道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捐助章程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二.本會設執行長一人,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通過後任命之,掌理本會會務。 
 
三.本會得設副執行長二人,襄助執行長處理本會會務,並得視實際需要增刪工作組,由執行長簽請董事長同意後任命之。 
 
四.本會各工作組,分別掌理下列業務: 
1.行政組:掌理人事及相關開支、購置物品、文書處理、發函文稿、會計業務、薪資清冊對外連絡事宜及主管交辦事項。 
2.節目組:攸關節目製作流程事項。 
3.業務組:開發、接洽節目委託製作事項。 
 
五.各置組長一人、副組長一人、組員依業務實際需要遴選任命之。 
 
六.本要點所列各職稱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及薪資標準表定之。 
 
七.本要點由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八.本要點溯及中華民國94年12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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