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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流程、加速度,許可辦理好快速
目標透過簡化許可證申辦審查流程,提升申辦作業效率,縮短許可申辦日數,以達簡政便民之目標。

內容
(一)簡化申辦流程,同步繳納證書費及審查費,申請資料無誤即核准試車。
(二)提升會辦效率,透過調整會辦對象,優先提供申請資料,縮短公文往返時間。
(三)辦理四方會談,由環保局、委辦計畫、工廠代表及環保代書進行協商,協助業者迅速補件。

成果/進度
(一) 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依據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設置許可審查天數為120天,操作許可審查天數為135天。112年設置許可完成日數已縮短為64日,較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日數減少56日,減少設置許可證完成日數47%。112年操作許可證平均完成日數已縮短為59日,較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日數減少76日,減少操作許可證完成日數56%。
(二) 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環保局為簡政便民並讓水污染防治措施各類許可申請者可迅速了解申請流程及縮短審查時程,107年11月05日起水污染各類許可申請程序「全面網路化」,且於本年度針對許可代填表公司及自行填寫許可業者辦理許可相關法令及填表說明會,亦拍攝許可填表說明教學影片放置於環保局網站供民眾參酌,除此之外為縮短許可辦理時程,每件申請案件均專人線上或面談諮詢。在各項輔導措施之下,112年度較109年度平均審查天數從9.1天逐年下降至4.5天,申請案件補正天數從18天逐年下降至6天,審查天數提升40%
(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新設、新提、重提、變更及展延,審查天數為45天。本縣為提升會辦效率,目前平均審查日數鈞為20-25日左右,藉由電話通知業者補正事項減少事業單位補正之公文往迫時效,加速事業單位許可辦理核證速度。

 
辦理四方會談,協助業者迅速補件   至現場針對業者氣罩進行現場查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