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得獎者之頒獎方式如下:(本府111/7/13函請本縣縣轄學校辦理) (一)第一名得獎者:本府另行公告公開頒獎時間、地點。 (二)其他得獎者:由各校攜回獎狀、禮券(含應屆畢業生)後,於學校公開頒獎。
二、獲選者獎勵: (一)指導老師:獎狀一紙。 (二)學生:除獎狀一紙,另頒禮券如下。 1、第一名:3000元禮券 2、第二名:2000元禮券。 3、第三名:1000元禮券。 4、佳作:500元禮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