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單位

指導機關(單位):

彰化縣政府、法務部廉政署。

主辦機關(單位):

本府政風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政風室。

協辦及執行機關(單位):

本府教育處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政風室、本縣縣轄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