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有機農業及輔導3章1Q
目標
(一)輔導轄區通過有機農產品(含轉型期)驗證或經農業部審認通過之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有案之農民、農業合作社(場)、產銷班、農會、農業合作社場等農民團體、以農業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相關農業團體、農企業等有機農產品經營者,補助本轄有機農戶、農業團體等單位購置生產及加工設備21台。
(二)為擴大推動產銷履歷制度,補助農產品經營業者參與產銷履歷驗證(不含加工驗證)之驗證費、農糧產品檢驗費、電腦及條碼機和資訊服務專員臨時工資等費用,確保農產品品質安全與可溯源性。
內容
(一)為加速國內有機農業發展,推廣有機農業,輔導農民轉型有機農業並擴展栽培面積,以維護農業生態永續經營農業,並提供安全、優質農產品,協助有機農產品經營者改善農業生產及加工設備,加速推動農業機械化,提升農作物栽培管理效率,節省勞力及成本,提高田間作業效率及農業之競爭力,以促進產業六級化發展及農村整體活化再生。
(二)補助項目:1.驗證費用,依實際收費數額補助2/3;2.農糧產品檢驗費,依實際收費數額補助2/3;3.電腦及條碼機:補助電腦或條碼機費用1/2,電腦補助上限12,500元,條碼機者補助上限16,000元,申請電腦或條碼機補助以1台為限,申請電腦補助限產銷履歷集團驗證者,每5年申請1次;4.資訊服務專員臨時工資:依實際通過驗證面積補助資訊服務專員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160天/人。
成果/進度
(一)108-111年 補助本縣有機或友善環境耕作驗證通過之農友、農民團體購買各式農機共39臺。
(二)109年7月31日於田尾鄉農會、8月4日於埔鹽鄉農會及 8月5日於埔鹽發展協會辦理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政策宣導會及農產品產銷履歷宣導說明會。
(三)110年3月9日、8月23日、9月28日辦理農藥殘留不合格者及使用未核准用於該作物用藥者安全用藥教育。
(四)111年10月12日於明道大學辦理彰化縣有機與友善農業講習會。
向本縣農民宣導台灣農產品生產追溯及農產品產銷履歷政策
埤頭鄉農會農友所申請的高床伸縮式履帶式
鹿港鎮農會農友所申請的礱穀機
111福農曳引機附掛迴轉犁
110.8.23農藥殘留不合格者及使用未核准用於該作物用藥者安全用藥教育
111年彰化縣有機與友善農業講習會
111年永靖蔬菜產銷班第八班曳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