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告)翻轉彰化,擬訂彰化縣國土計畫
目標(一)配合縣政「一軸一環雙樞紐」都市簇群發展布局,健全住商機能,提升生活便利性。 (二)四大交流道(彰化、員林、和美、北斗交流道)周邊土地活化,配合整體都市發展結構及機能變遷,為鄰近都市提供適當產業與城鄉發展腹地。 (三)因應本縣南北向主要道路土地發展趨勢,研擬主要道路周邊整體土地利用策略。 (四)檢討指認未登工廠群聚地區,並優先採新訂都市計畫或規劃產業園區方式辦理,以利銜接國土計畫劃為城鄉發展地區。 (五)擴大都市發展機能及腹地,活化都市計畫農業區。 (六)訂定二大策略發展地區,確立彰北為水五金新訂都計區,彰南以中科四期為科技產業重鎮。

內容本案計畫範圍包含本縣縣轄陸域及領海外界線以東之海域範圍,行政轄區包括全縣26個鄉鎮市。本案依國土計畫法第4條第2項及第10條,辦理本縣國土計畫,規劃本縣空間發展及成長管理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劃設、部門空間發展計畫、氣候變遷調適計畫及國土復育促進地區之建議事項等內容。

成果/進度本案業經本府110年4月30日府建城字第1100134984A號公告發布實施。

 
彰化縣國土計畫(110年4月)   依中部區域整合分工及角色定位,提出「國土保育‧前瞻建設‧土地活化」之發展願景
 
108年11月13日至12月13日辦理公開展覽,並在二林鎮、鹿港鎮、員林市、彰化市辦理四場說明會   109年1月辦理縣國土審議會,審議本縣國土計畫(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