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109至110年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加速汰換警用車輛計畫
目標
為貫徹政府維護良好社會治安及交通之政策,以及保障員警執勤安全、強化警用車輛機動能力。
內容
向中央爭取109、110年警用車輛汰舊換新專案經費8,775萬元,並縣政府配合編列4,635萬元,總計編列1億3,410萬元,加速汰換警用車輛。
成果/進度
共計採購汰換警用汽車134輛、機車246輛,110年10月19日辦理授車典禮,巡邏車逾齡比由51.53%,降至21.74%,偵防車逾齡比由33.64%降至14.55%,以提升快速機動打擊犯罪的效率。
強化警察裝備授車典禮-縣長致詞
強化警察裝備授車典禮-縣長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