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用潔淨好燃料,符合標準又減量
目標
本縣固定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中以鍋爐製程SOx排放量占57%、NOx排放量占31%為最高,因此本縣由源頭推廣使用清潔燃料,有效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預計109年新增使用清潔燃料鍋爐30座。
內容
(一) 環境部於107年9月19日公告「鍋爐製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既存鍋爐自109年7月1日起須符合本標準規定值,而依據「鍋爐製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6條規定,鍋爐業者已於109年4月1日前向環保局申請核定改善期限至112年底並透過輔導業者評估製程改善方式、加速許可申請案件審查,以促使業者提升使用天然氣、柴油或液化石油氣等潔淨燃料。
(二) 因鍋爐製程排放量主要來自於生煤燃料,故本局積極改善作為將生煤業者納入污防書指定削減對象,要求於112年減少空氣污染排放量減量30%,本縣共34家指定削減對象,並透過輔導天然氣管線主要分布處業者,可以優先汰換為天然氣燃料、再針對活動強度較大或排放較大業者,輔導增設SCR及脫硝設備、最後則針對磚瓦窯或水泥業等特定行業,輔導減少生煤用量及提升生煤品質等管制方式,目前34家改善作為包含9家改用天然氣燃料、16家加裝空氣污染設備、3家註銷生煤許可證、5家減少生煤用量及1家非鍋爐製程使用(蒸汽火車)。
成果/進度
112年縣內鍋爐製程使用清潔燃料已從108年424座提升至701座(佔本縣鍋爐達75%),減量粒狀污染物達95公噸、硫氧化物達474.8公噸、氮氧化物達319.7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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