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利益—範圍認定
相關函釋:(如下附檔)
法務部108年8月20日法授廉利字第10805006280號函
所涉: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之聘任是否為本法第4條第3項之「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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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1080820函
法務部1110531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