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第18屆各級農會屆次改選反賄選宣講活動第三場次在溪湖舉行 縣府與地檢結合 魏縣長呼籲一起來反賄選 拒絕賄選 創造乾淨選風

       第18屆各級農會農事小組長、副組長、會員代表、理監事4年任期將於今年上半年陸續屆滿改選,彰化縣政府為端正選風,結合彰化地檢署舉辦4場反賄選宣講活動,第三場宣講活動於5日上午在溪湖鎮農會舉行,彰化縣長魏明谷、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黃玉垣等人與會,呼籲全民一起來反賄選、拒絕賄選,創造乾淨選風。  
  與會貴賓還有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淑媛、主任檢察官許景森、彰化縣警察局長楊崇德、縣府農業處長黃碧海、政風處長許金來、新聞處長林德宇、溪湖分局偵查隊長姚志明、溪湖鎮農會理事長楊慶盛、常務監事楊良昌、總幹事陳嘉修、彰化縣農會總幹事廖振賢、鹿港鎮農會理事長王聰傑、埔心鄉農會理事長巫健次、常務監事胡國顯、總幹事張旗聞、埔鹽鄉農會常務監事陳秋枝、大村鄉農會常務監事賴灶吉、總幹事廖瑞樺、員林市農會代理總幹事黃梧桐等人與會。 
  魏縣長表示,這次與會聽講的各級農會人員都是地方的精英與意見領袖,在地方有一定的影響力,過去由於大家的努力,讓彰化縣選舉風氣以及人民民主素養提升不少,這次藉由農會改選時機辦理反賄選座談,他呼籲大家,農會與漁會選舉是比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範執行,大家千萬不要存有賄選的僥倖心理,一同落實反賄選。農會為農民打拚,縣府也會一直與農會建立合作關係,協助推廣農產品,提升農民收益,改善農民生活。 
  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指出,農會的功能是改善農民生活、提升農業經濟發展與增進農民福利,經選舉選出的農會幹部,是為了全心全意服務在地農民,選賢與能是定期改選的意義,若候選人用金錢賄賂選民,是侮辱每張神聖的選票。感謝在地精英與意見領袖前來與會,並積極宣傳反賄選,縣府與地檢署將協力合作,為在地創造乾淨選風。 
  警察局楊局長指出,選舉選的是人,而不是選錢,如果發現有賄選情事,可向地檢署、派出所、分局或是警察局檢舉,檢舉獎金最高200萬元,希望大家一起努力,落實乾淨選風。 
  現場由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景森以及溪湖分局偵查隊長姚志明擔任第三場宣導講師,並有鹿港鎮農會、福興鄉農會、員林市農會、大村鄉農會、埔鹽鄉農會、埔心鄉農會、溪湖鎮農會等相關人員與會聽講。  
  彰化縣對於反賄作為不遺餘力,除結合彰化地檢署及警察局強力執行查賄並訂獎懲外,更從元月3日起至元月6日,在彰化縣4個鄉鎮市農會陸續辦理4場反賄選宣導講習,邀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人員共同擔任授課講師,最後一場次將於1月6日(星期五)在二林鎮農會舉行,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王元郁、芳苑分局偵查隊長卓志昌擔任講師,期望透過反賄選宣導,在「檢、警、政風」共同反賄選的主軸下,集結縣內農會選任人員宣傳民主政治價值、提升反賄意識,也呼籲全民積極主動,勇敢檢舉違法的競選行為,共同打擊犯罪,維護公平、公正、客觀及乾淨的選舉環境。  
  買票、賣票都是犯罪行為,呼籲彰化鄉親朋友勿以身試法,檢舉賄選,最高可獲得新台幣200萬元的獎金,賄選為黑金源頭,對於不公不義的賄選行為,需有社會的正向力量,檢舉賄選,人人有責,希望全民一起來反賄選、拒絕賄選,創造乾淨選風。 
  法務部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轉4。